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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来反对可怕的罪恶的《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

作为一名来自大陆的医生,很早就清楚河南等地卖血时经针头感染导致爱滋传播的事实;出国后看到旅日华人写的在东北口岸,有关人员只对华人(包括年幼的小孩)进行强制抽血检查导致幼小的孩子对中国深恶痛绝,同机国外友人对此恶行震惊不已的经历;也看到了美国的华人因信任中国的医术和中国官方的“中国无非典”的保证而在03年误到人民医院就诊而患上非典死亡,留下孤儿寡母的凄惨故事。但是一直总觉得这些可怕的事情离自己很遥远,小心一些总可以避免。直到昨天,看到有关网站的一则消息:
“今后,中国公民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回国须在1个月内进行健康体检。入境时应到口岸艾滋病监测点进行健康检查;也可领取艾滋病检测申请单,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布消息称,《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从今天起施行。 ”
初看以为谁在开玩笑,要知道中国的有关规定一般是“也可去医院”,但在口岸时就常常变成了“必须在口岸”;此外,世界上的各国一般只有对来自爆发恶性传染病的旅客强制进行相关卫生检查,还未有哪个国家象中国一样,自己捂着国内的艾滋病数据百般掩饰,对公开帮助艾滋病患者的河南高耀洁医生等进行压制、迫害的同时,还要无耻地强迫海外华人(为主)回国时付费进行这种危险的检查。随后仔细看了看国内的有关网站,发现是原本是少数口岸遮遮掩掩的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出入境提交健康证明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保健中心业务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6]471号)”对部分国人进行强制检查的闹剧,现在是加了国家质检局多分钱,所以正式推广。细想起来,着实可笑,原本是卫生检疫部门的神圣职责,却成了海关、公安部、中国质检局赚钱的工具。中国质检局-什么时候中国公民成为质量检测的物品?!
    如果有关检查确实是为了防治艾滋病,那也无话可说,但实际上,艾滋病与国外机场主要检查的各种恶性传染病不同,艾滋病主要是通过血液、性交和垂直传播。此外,中国还是一个肝炎大国,肝炎也是一种比艾滋病更易传播的传染病(作为中国人,我没有发现哪个国家的口岸对中国游客、学者强制进行肝炎的抽血检查)。根据高耀洁等医生的各种零散资料推算,中国的实际艾滋病患者总数相对于西方国家也不少。让人费解的是,作为这样一个不公开的艾滋病、肝炎大国,一方面国家的主席、总理等表演者与艾滋病患者握手交谈等的亲民秀(意思是与艾滋病患者一般接触不会传染);一方面国家的口岸却根据“法律”把艾滋病视为易传播的恶性传染病强制抽血检查。
    更重要的是,中国曾发生过针头污染而致的血液感染导致艾滋病传播的恶劣先例,试问这样无信、无德的政府强制抽血检查导致新的艾滋病传播谁来负责?是否又象2003年非典期间无辜感染甚至死亡的病人一样来一个不吭声,一拖了之?!
    更请问大陆内地的艾滋病资料是否公开?请问大陆的党政官员以及某些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是否强制进行过类似检查?是否大陆的人永远比出国访问的中国人和到华访问、留学的外国人干净?!
现在周边的外国同事听说这个消息无不对中国进行耻笑和反感;少数的对08奥运会的外国友人更是对明年是否访问中国充满了疑虑。
强烈呼吁有关部门悬崖勒马,不要这样无耻地榨取民脂民膏,同时还败坏中国的声誉。也强烈呼吁海外的华人团结起来,应该让中国的官僚听到大家的心声!大家应该到使领馆去抗议!或者打电话、电报去抗议!不知是否有中国的官员出访?大家是否应该踊跃地到所谓的欢迎表达一下请这些官员现场体会一下用中国的针头强制抽血检查的心情?!也希望公开一下大陆官员的子女、亲属等在中国口岸付费、抽血检查的实况录相。

如果不废除这一罪恶条例!

我永远不再爱这个国家!
原帖由 GoodWeb101 于 2007-12-4 00:40 发表
我永远不再爱这个国家!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狂人日记》鲁迅
“中国公民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回国须在1个月内进行健康体检”

热烈赞扬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国际主义精神:外企在中国投资优惠减税,外国公民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进入中国,不必体检。

向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国际主义精神致敬。

如是真的,忘党忘国不会太远!

肯定是把皇上的意思理会错了,才出了这么个主意,反而给皇上出了个难题。
这个政府为什么总是对中国人这么毒辣
听起来很荒唐,难道在外边的都是和有艾滋病的有关的?
怎么不检验来访的国宾?他们肯定在外生活一年以上.
第十一条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不爱国就不爱吧,不用找这个理由吧,哈哈。
没有人求着狗们爱国

看来政府的自卑心理和修理自己人的习惯没有改

本来想回去看看,现在看来还是要入籍之后回去比较好。因为不要扎一针。
荒唐啊,为什么住一年以上的?那是针对华侨啊,我们在这里,你们说我们生活在农村,是啊,我们这里很干净,晚上没有丰富多采的活动,但你们说我们是要被扎的;对于那些经常出国腐败的,大多10天半个月,很多人出去就是胡搞去的,高危人群,反而不检?
我有中国国籍,我要被扎;我放弃中国国籍,我就不用被扎- 这就是我回国探亲的国民待遇?什么是国家,什么是人民?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

怅然!


[ 本帖最后由 长白山 于 2007-12-4 03:17 编辑 ]
原帖由 mtl 于 2007-12-4 02:19 发表
第九条 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境时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设立的口岸艾滋病监测点进行健康检查或者领取艾滋病检测申请单,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第十条申请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国际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应当持有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从第十一条看,“办法”不仅仅是针对中国人的。

“办法”没有说明的,对海外华人关系比较大的细节之一,是“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以后临时回国,比如开会的,旅游的,探亲访友的,在国内逗留多少时间就必须体检。“办法”中说“一个月内”,似乎回国一个月的可以不去体检,但毕竟并不明确,估计会有“实施细则”。
原帖由 wendy73 于 2007-12-4 00:31 发表
现在周边的外国同事听说这个消息无不对中国进行耻笑和反感;少数的对08奥运会的外国友人更是对明年是否访问中国充满了疑虑。


有什么可以“耻笑和反感”的?如果他们真的如此,恐怕是受了你的挑动。很多年前,在国内几乎还没怎么注意艾滋病的时候,为了申请签证,我们也一样进行了体检,其中包括艾滋病检查。
抓小漏大,猪头制定的法规。
原帖由 GoodWeb101 于 2007-12-4 00:40 发表
如果不废除这一罪恶条例!

我永远不再爱这个国家!


哈哈!没有这个“办法”时,你爱国?
同志们,想想民工们为国家创造GDP付出多少?我们难道献一点手续费,一管鲜血(说不定还是带流感病毒的)都不能吗?(嗨,就是麻烦点,还让什么检疫官僚赚一笔,针头没消毒重复使用我们说不定就和河南献血老乡平等了)。
原帖由 长白山 于 2007-12-3 11:20 发表


哈哈!没有这个“办法”时,你爱国?


他哪个国都不爱。就爱丑女(妞)。
温家宝遭河南省地方官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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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苹果日报    2007-12-03 10:16:14

访河南爱滋村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上周五在世界爱滋病日前夕,到访河南省爱滋疫情曾相当严重的上蔡县文楼村,慰问爱滋病患者和爱滋病致孤儿童,却被踢爆再度遭当地官员愚弄,所看到尽是形象工程。


河南当局不但安排1600名公安扮作村民夹道迎温总到来,还事前软禁了一批敢言的爱滋病患者和活跃人士。北京维权人士胡佳不讳言,这根本是作给境内外看的亲民大秀,无半点实质意义。

这是温家宝继2005年2月农历新年除夕到访上蔡县文楼村后,第二次到当地探访爱滋病患者和父母都是因爱滋病死亡的孤儿。官方新华社翌日大事作出报导,并指温「深入患者家庭、走近患者床头,看望患者、关爱患者。」

不过,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指出,温家宝根本看不到、听不到河南爱滋病疫情真实一面。

一位文楼村村民指出,当局派了1600多名便衣公安打扮成村民,站在道路的两旁,夹道欢迎。一般村民们只能站在后排,根本无法接触温总。
This regulation sounds awful.....

How come they do not test everyone?

I think People besides and only besides Chinese Citizens have their Human Right!

Is that a sign that focuses us to give up on Chinese Nationality? I think so!

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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